重庆市消防总队主要担负重庆市城市消防规划、消防法制建设、消防部队管理教育、执勤灭火、抢险救灾及预防和处置毒气事件、化学品爆炸等特种灾害事故的任务。
重庆市的消防队伍共有三种形式。一是公安消防部队,即重庆市消防总队,这是一支兵役制消防队伍。1997年5月,总队开始筹备,同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(此前重庆市的公安消防部队为4个地市的消防支队,隶属于四川省消防总队)。近几年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和公安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,总队已发展成为一支拥有25个支队、19个大队、125个中队、官兵4000余人的社会安全保卫的主要力量,实现了全市所有区县均有消防队站的基本要求。总队机关设司令部(办公室)、政治部、后勤部、防火监督部4个部门及宣传中心、培训中心等直属单位,总队战斗力量总计各类消防车700余辆,消防艇100余艘。二是专职消防队。全市有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72个,专职消防队队员1549人,这是一支职业化消防队伍,主要担负单位内部的火灾扑救工作,同时接受公安消防部队的调遣。此外,各企业事业单位
城市街道、农村乡镇均建有义务消防团(队)。